A多数情况下是必备材料,少数情况可 “conditional 提交”,具体规则:
- 英语授课项目:需提供雅思(通常要求 5.5-6.5 分,单项不低于 5.0)、托福或 PTE 成绩,英国部分院校接受 “语言班成绩” 替代直录成绩;
- 小语种授课项目(如德国、法国、西班牙):需提供对应小语种成绩(如德国 DSH/TestDaF、法国 TCF/TEF、西班牙 DELE),若语言未达标,可申请 “语言 + 学历双录取”,凭语言班录取通知书申请短期签证,入境后读完语言班再续长期签证;
- 例外情况:部分博士项目或奖学金项目,若导师出具 “语言能力证明”(证明可通过英语 / 小语种完成学术交流),部分国家可豁免语言成绩,但需提前与领馆确认。